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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人患眼疾数次求医遭拒

转载 来源: 云南网 2012/5/10 13:21:54

  对艾滋病患者“零歧视” 不只是一句口号

  只是患了眼疾,却因为是HIV感染者,他们甚至不敢抽血化验,更不敢说出自己的病史,要么逃走,要么被拒之医院门外。

  可病情越来越严重,不看是不行的。

  然而,听说他们是HIV感染者后,一些医院要么称没有设备无力救治,要么建议到其他医院医治。

  于是,他们辗转5家医院,好在,终于被收治。

  是真的缺设备,还是对艾滋病患者的医源性歧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国艾滋病防治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指出,正是因为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患者故意隐瞒HIV阳性情况,同时也让急诊医生处于危险中。

  虽然我们一再宣传HIV的传播途径,但大家对此却始终不能释怀。

  生病就医不是件难事,但对于杨先生夫妇来说,却成了“一道坎”。他们是一对HIV感染者,杨先生患有眼疾先后到四家医院求医,均未能看上病。几经辗转后,最终第五家医院收治了杨先生。对此,杨先生夫妇觉得很难过。

  感染HIV怕被拒 不敢抽血化验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在昆医附一院眼科住院部见到了杨先生夫妇,躺在病床上的杨先生用蓝色外套遮挡着光线,眼角渗满了泪水。见记者过来,他忙从病床上翻身坐起。他的右眼还有些微肿,眼泪不停地流。

  4月中旬,杨先生感觉眼睛疼痛不止,在禄劝县一家小诊所打了5天消炎针,但症状丝毫没有减轻,原来只是红肿的眼睛还化了脓。“平时生病我们都不敢到医院去看,担心一验血就知道我们感染HIV,医院不给治疗。所以我们生病就到附近的小诊所随便买点药。”杨先生的妻子张女士眼圈泛红。

  为了治病,张女士带着丈夫来到禄劝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但医院要求抽血化验,两人怕身份暴露被拒收,因此拒绝了,医院只能让他们到其他医院治疗。

  随后,两人又来到县人民医院,医生问诊后表示医院无力治疗,提议他们前往昆明就医。“当时住在医院,得知我们感染者身份后,医生把病区所有的床都移开。”张女士说。

  跑了5家医院 终于被收治

  5月1日上午11时,两人来到省二院,但医生得知杨先生是HIV感染者后,建议其到昆明市三院治疗。于是两人又赶到昆明市三院,在眼科,两人被告知医院没有相应的设备,无力治疗,建议他们到昆医附一院治疗。几经辗转,杨先生最终于当天下午4时许住进了昆医附一院感染科。

  次日,杨先生被转至该院眼科。据其主治医生李国栋介绍,杨先生到医院时病情严重,当晚就进行了球内注药,次日做了玻璃体切割手术将眼球里的脓清除干净,“经过治疗病情已有很大改善,目前,疼痛感得到控制。”

  李国栋说,这类眼病比较少见,算是较为严重的眼疾,很多医院都没有相应的设备治疗。正常人如果患病治疗周期需10-12天,“而杨先生是HIV感染者,免疫力差,他的治疗周期会更长,而且最终视力恢复程度也难以估计,由于病人还有光感,目前,暂不考虑切除眼球,如要切除已是最坏打算。”

  杨先生夫妇说,之前医院在知道他们是HIV感染者后,不给予及时治疗让他们很难过。

  对此,省卫生厅防艾综合处处长郑吉生表示,我省目前有昆明市三院、省关爱中心两家医院接受艾滋病人,主要针对艾滋病人抗病毒机会性治疗。但针对艾滋病人的日常疾病,任何一家医院都不能拒收。“如遇到求医遭拒,患者可向户口所在地防艾办反映,由防艾办来协调处理。”

(责编:徐惠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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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艾滋病人的唾沫溅到我眼睛里,我会被感染吗

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三条,其核心是通过性传播和血传播,母婴传播。一般的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传染艾滋病。你说的情况一般是不会感染的

Q:用艾滋病人的毛巾会传染艾滋病吗?

你好:用艾滋病人的毛巾不会被传染的,现如今已经证实的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三条,其核心是通过性传播和血传播,一般的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共用毛巾等都不会传染艾滋病。祝你健康!

Q: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客观上会加剧艾滋的传播吗?

众所周知,艾滋病是具有高传染性、高发病率、高死亡率特征的性病。但是,艾滋病只通过母婴、性、血液三种途径传播,吃饭、握手这些日常行为不会传染艾滋病,艾滋病人也应该享受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安宁私生活,而非羞辱与歧视。因此,早在2006年我国就制定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它作为防治艾滋病的“根本大法”,其中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那么,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客观上会加剧艾滋的传播吗? 按照条例规定,无疑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得到了绝对保护,但健康人群也有“知情权”,这关乎公众安全。实践证明,由于条例过于强调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却加剧了艾滋病的传播与扩散。 据统计,中国自1985年报告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疫情逐渐扩散蔓延,现已波及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展到社会各个阶层,发病死亡高峰已经出现。艾滋病传播途径日趋多样化,经性传播逐年上升,逐步成为主要传播途径,这显然和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受到过度保护有关。 过度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最大的危害在于客观上会导致艾滋病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迅速蔓延。在我国,目前普遍推行的是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其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是,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感染艾滋病后立即蒸发,这不仅影响到疫情的准确统计,也使得他们的配偶、性伴侣等根本不可能保护自己,形成了一种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却不关爱正常人的奇特格局。2009年有报道披露,深圳的一名男性感染者,通过上网、去酒吧、找小姐等方式,传染了100多名女性,而且均记录了她们的手机号码。这不得不使我们引起警觉:保护和关爱艾滋病感染者,不要使健康人处于一种无法保护自己的不设防状态! 另据某省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透露:一位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患者,结婚之后,不仅将艾滋病毒传给了其原本是健康人的配偶,还生下了一个感染了艾滋病毒的孩子。惊讶的是,这位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信息,疾控部门早就掌握。这一悲剧的发生,是源于“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   综上所述,艾滋病患者的隐私需要保护,也许这只是在目前社会存在对艾滋病人严重歧视情况的一种过度措施,不久的将来,艾滋病信息可能会因疾病本身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政府科学行政管理和有序防治的需要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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