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广东省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医改各项工作,并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等工作方案进行审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副省长刘昆、林少春出席会议。
会议在充分肯定2012年全省医改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强调要围绕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环节继续推进今年各项改革。徐少华强调,今年广东省医改工作既要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又要突出创新和体现广东特色:要进一步完善推广“湛江模式”,引入市场机制解决群众大病保障问题;以“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为载体大力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广东人用药特点适时调整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建立全省性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实现城乡居民平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
会议要求,今年要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充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会议还要求,要加快完善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公正运作”的改革原则,通过建立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创建完善网上招标与加强监管的药品招标采购新模式,确保药品的“阳光采购”。
■何谓“湛江模式”?
2012年4月,国务院医改办领导在广东省湛江市调研医改工作时,对医保“湛江模式”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湛江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率先在全国欠发达地区推行城乡居民一体化管理,实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网合一”,统一筹资标准,让城乡居民享受同样待遇,消除城乡居民两极分化,参保人可在全市184家定点医院自主选择就医;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基本医保业务;从医保角度编制《诊疗常规》,通过医保来制约规范医院。湛江医改一系列非常宝贵的探索,从理念到做法都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全国医改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趋势,称之为医保“湛江模式”当之无愧。
城乡一体:农村人口最受益
湛江医改模式成功的基础在于率先开展了针对参保人身份的城乡统筹,建立了一个公平的社会机制。2009年1月,就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并轨运行,有效解决了以往因两种医保制度缴费标准悬殊、统筹层次不同所造成的参保积极性不高、基金调剂能力弱等问题,并将统筹层次由原来的县级提升到市级,合并后的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原由卫生局管理)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归属到社保局管理。这意味着,任何一位居民均可在全市182家定点医院随意选择看病就医,而不再仅限于县内的医院,打破城乡医疗体系的二元分割。
此项制度的突破之处在于实现了筹资标准、参保补助、待遇水平等方面城乡一致。按照“一个制度,两个层次,城乡统筹,自愿选择”的原则,当时缴费标准分别是每人每年20元和50元(2010年提高到现行的30元和60元)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收入状况以及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层次,以户为单位,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并轨,其实也是湛江医改的公平性所在。在这之前,城市职工医保约有40万人,居民约为30万人,而农村医保约有480万人,这样一合并,受惠最多的就是广大农村人口。据统计显示,2011年,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631.2万人,参保率达98.4%,基金总投入14.5亿元,住院47.6万人次,住院率为7.54%,住院统筹基金人均次报销2066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实际平均报销比例为58%。由于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率的提高,湛江居民以往“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明显改善。
(责编:家庭医生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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