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皮肤干燥怎么办?

月经不调影响怀孕吗?

怎样做才能睡得香?

糖尿病吃什么好?

脖子酸痛是颈椎病吗?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

大病医保方案提高报销比例

转载 来源: 人民日报 2013/2/17 9:04:02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只要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年人均收入,参保(合)人可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多地实施方案陆续出台,从已有效果来看,患大病后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家庭负担减轻。

  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2012年12月1日,青海省率先落实该指导意见,截至2013年1月14日,累计为552位城乡居民大病患者结报医疗费用,金额达301.46万元。陕西、福建、浙江、广西、安徽、山东、辽宁、吉林等省份已出台方案,其他各省方案也将陆续出台。其中,青海、福建、山东等9个省份在全省推广实行,其余省份先试点后实行。

  按照意见的要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是保障对象,山东省先在新农合参合人当中实行,购买商业保险服务,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对于承办方式,各地明确由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并普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青海、山东、重庆等省份实行统一招标确定两家以上保险公司,分区域承办。报销时,青海、广西采用“一站式”服务,建立经办信息平台,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保制度规定给予报销后,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给予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不用再跑到商业保险机构报销。

  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难题。对此,各地提出,发挥保险公司全国网络优势,提供异地结算服务。有些地方对必须转诊到异地的就医给予同等报销待遇。

  筹资水平人均20元以上,多数地区不设封顶线

  总的来看,大多数地区筹资水平在人均20元以上。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要求的,其实际报销比例均不低于50%。

  青海筹资水平较高,人均50元,起付线5000元,也就是说,只要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就可以再次报销50%。吉林城镇、农村居民筹资为人均60元、50元,起付线为8000元。有些地区人均筹资标准按照基本医保筹资的5%来确定。也有一些地方起付线略高,这样报销比例会低一点,受益的人群也会少一些。

  各省区对报销比例有细化的要求,比如青海规定,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达到80%—90%。广西要求各试点市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不少地区采用分段报销法,如宁夏对年度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6000元的,按照50%—81%的比例报销,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

  虽然多数地区设定了报销的起付线,但也有个别地区设定了报销上限,即封顶线,比如山东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报销不高于20万元。更多的省份对报销上限没有作出限定,以更好地帮助参保(合)患者减轻大病负担。

  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商险结合提高保障实效

  目前,不断完善制度衔接,筑起多层保障体系,成为各地推进大病保险的一大趋势,提高了保障实效。

  青海省实施三道保障线:一为常规保障,即按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政策进行常规报销;二为大病保障,对超过5000元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80%的报销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三为医疗救助,即通过以上两个渠道报销后,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按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报销,使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福建规定,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对象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此外,省红十字会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对存在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的大病救助对象给予再一次救助。

  国务院医改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认为,把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商业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疾病风险的机制,将对保障“病有所医”发挥重大作用。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该项制度仍有待完善,如新农合统筹区域多在县一级,而意见要求为市一级;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工作推进和协调存在一定困难。此外,为防范资金透支风险,也需要尽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对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有效监管。

(责编:家庭医生在线 )

展开剩余内容
相关问答
Q:大病医保 “二次报销”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关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多个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里面就讲到关于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的使用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称,大病保险将对一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尽量避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这种利国利民的政策使医保事业上升一个新台阶。虽然你的病是达不到报销范围,但是也能享受部分医保的待遇,可以在你当地的医院申请一下。

Q:大病医保 “二次报销”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关于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多个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里面就讲到关于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的使用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称,大病保险将对一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尽量避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这种利国利民的政策使医保事业上升一个新台阶。虽然你的病是达不到报销范围,但是也能享受部分医保的待遇,可以在你当地的医院申请一下。

Q:慢性肝炎属于大病医保吗?

你好,慢性肝炎不属于大病医保的,但有的地区是可以申请慢性病的,也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的费用的,但不管是否能报销,慢性肝炎患者对健康的危害是很大的,需要引起重视的,特别是慢性活动性的,以及肝炎病毒大量复制的患者,需抗病毒,保肝,降酶等治疗,同时定期复查,不能劳累熬夜。

推荐视频

查看更多

相关资讯

更多

儿科 养生 饮食 整形 两性 问答 肿瘤
妇科 男科 新闻 美容 心理 减肥 男人
女人 肝病 眼科 糖尿 口腔 WHY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