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政告诫会”,对“萃能牌蓝荷茶”等全国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了行政告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析了2012年和2013年1-3月期间,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为严惩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打四非”和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行政告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证在今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同时,加强对销售商、代理商及销售人员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管理,如发现有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被行政告诫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的监督检查。自即日起,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曝光并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同时加大对其生产场所的飞行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若发现这32家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今后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公告、联合查处,并在全国范围对其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相关阅读:
夸大保健品的功效广西停售10个品种保健品
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安全。昨日,记者从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脑鸣清胶丸”“同仁强肾胶囊”“奥力士”等10个品种在宣传过程中夸大保健品的食品功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此广西决定暂停上述10个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品种在全区范围内销售。
今年1至4月份监管部门监测发现,在广告中标的名称分别为:脑鸣清胶丸、同仁强肾胶囊、奥力士、护康胶囊、HD元素、唐百龄、帝克胶囊、华敷阿尔法亚麻酸(紫仑胶囊)、萬基冬虫夏草胶囊、百岁堂银杏茶的10个保健食品品种都存在类似的违法原因。比如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脑鸣清胶丸”在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过程中,擅自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湖北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HD元素,利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岁堂银杏茶,则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上述10个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品种在全区范围内销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知后立即通知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将发布违法广告的10个保健食品品种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责令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同时,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企业若要恢复产品销售,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自治区局提出恢复该产品在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整改报告、在平面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启事的实物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