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政策综合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的消息,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湖北、云南选定了5家福利院和3家医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要求试点省市研究建立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试点医院要面向合作养老机构,开放优质医疗资源。试点方案将在9月前报送有关部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据了解,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将组织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政策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将重点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探索市场化的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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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拟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据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民政部研究起草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养老机构需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意见稿称,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的膳食服务。
意见稿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意见稿强调,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其他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意见稿特别指出,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老机构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