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综合讯 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卫计委6月23日公布的 《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湖北、云南5家福利院和3家医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试点将“研究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发展,还应加紧落实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将组织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政策试点工作。另外,此次试点,将启动研究“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新农合报销范围”。
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要求,试点省市养老机构和医院,要按照“填平补齐、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依托现有系统,采购安全可控的设备和服务,完善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技术和服务体系,严禁重复建设,并与其它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据《每日经济新闻》,长期以来,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医保范围内药品目录及报销名录等,相当一部分尚未接轨,此次部委明确提及将启动医保接轨的研究,有望破局。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龄人群对于医养融合的需求日益迫切。目前,居家养老以及普通养老机构已经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养老市场需求。以地方为例,江苏无锡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08.81万、占总人口的23.08%,远高出全国16%的平均水平,失能、半失能老人,普遍向往医养融合的养老模式。上述情势倒逼决策层深入考量现有的养老模式,并拓展可行的新模式。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指出,国内曾有多家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为此做出过尝试,即老人生病可直接在养老床位上享受医保,不需要转到住院床位。但遗憾的是,这种方式又因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进而涉嫌套用医保养老而夭折。此次决策层对于医保接轨层面的研究“松口”,有望打破上述医保养老难以推进的局面。
有业内人士指出,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发展,还应加紧落实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事实上,国内已经出台多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税费的减免、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金融机构信贷优惠、财政补助力度的加大等。但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还没有全部落到实处。此外,受制于投入不足等因素,民办养老机构整体服务项目单一、满足层次低,部分养老机构仅能做到“吃饱穿暖”,从业人员专业教育和培训不足,无法为老人提供更舒适和高质量的护理、康复及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