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记者了解到,这一条例拟全面放开深圳医疗服务市场,届时只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个人均可在深圳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同时,《条例》拟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这意味着在深圳注册的医师,可以在深圳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执业。而深圳市外的医师,经备案后即可在深圳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此前,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新政”也于3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不仅放宽了多点执业的准入门槛、缩减了办理流程,还创新性地提出“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和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可自由执业。老百姓能在家门口看名医的机会将更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