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皮肤干燥怎么办?

月经不调影响怀孕吗?

怎样做才能睡得香?

糖尿病吃什么好?

脖子酸痛是颈椎病吗?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

成都男子捐爱妻器官救三人

家庭医生在线 2017/6/4 10:00:04

现年25岁的王清春是怀孕32周的孕妇,日前,她在骑电瓶车送餐时因车祸导致脑死亡。在挣扎了一夜后,家人决定将她的器官捐赠给需要的人,传递出她的善意,“去救助更多的人,也能用另一种方式让她‘重生’。”

5月28日,王清春在送餐途中遭遇车祸,随即送往医院进行了开颅手术,但医生术后表示,王清春颅脑损失太重了,已经回天乏术。

6月1日凌晨5点,医院宣布王清春腹中的孩子也没了气息。最终,罗鑫一家咬牙作出决定,再找专家全力抢救。6月1日下午,王清春转院到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当天,医院对病人做了详细的检查,确定其已经属于“脑死亡”。

6月1日晚上,按照器官捐献相关规定和流程,王清春的家属在自愿捐献她的双肾、肝脏的无偿捐献同意书上签了字。2日上午11点过,王清春被推出病房,进入手术室进行器官获取。在过道上,丈夫罗鑫趴在病床前,用手轻轻抚过她的脸庞,一家人也跟着移动病床,一路陪她抵达手术室门前,同紧闭双眼的王清春作最后的告别。

目前,王清春的双肾、肝脏都已成功获取,目前有3名待救治病人也配型成功,即将等待手术。

相关链接:哪些器官能够进行移植?

心脏:由各种病因导致的心脏衰竭的病人,心脏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

肺脏: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经过传统内科治疗无法治愈,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

肝脏:处于良性肝病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治疗的患者,肝脏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肾脏:当一些疾病对肾脏产生损害,肾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其终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肾脏移植。

胰脏: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肾脏移植同时进行的,主要用于治疗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

除了上述器官,尚有患有脾脏、小肠等可以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

(责编:家庭医生在线 )

展开剩余内容
相关问答
Q:为什么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不能让捐赠和受捐者见面?

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即捐赠者和受赠者双方互不知晓对方信息,这是国际上被证实的必须坚持的原则。对此,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那么,为什么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不能让捐赠和受捐者见面? 人体器官捐赠要“双盲”,总的来说是为了避免器官买卖,同时保护患者隐私。首先,是为了杜绝人体器官的的买卖行为,不难理解。因为人体器官捐赠属于慈善行为,捐赠者不图名利,不为酬报。其二,保护患者隐私,抑制人性之恶原则。捐献器官和接受器官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节点,或是人生中一个瞬间。然而,接受者和双方家属在人生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防止在移植手术后因当事人思想情绪的变化而带来可能的风险,把好事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很重要。再则,所有供受双方信息若不加隐私管理,可能会发生供者捐献后,发现双方经济条件差距较大,受捐者心存感激,帮捐献者一把,甚至捐献者明里暗里向受捐者索财现象。这已经背离了“捐献”的初衷,若长此发展下去,双方都会不胜其扰。 不过,有专家认为,国情不同,中国不应该完全坚持“双盲原则”,应该鼓励供受双方亲属在自愿原则下见面,这有利于用正能量推动器官捐献事业发展。

Q:接受脑死亡患者肝移植的条件

接受脑死亡患者肝移植的条件,首先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医生检查之后符合国内最新脑死亡的标准,二是捐献者家属完全同意,并且选择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三是肝移植配型成功,这是非常重要的条件之一。如果配型不成功,会出现排斥的反应,或加大手术失败的风险,配型不成功不能做肝移植。

Q:活体肝移植手术,供体是否存在死亡风险?

肝移植如果发生于心脑死亡患者的捐赠则风险较小,而活体肝移植对于供体与受体的风险都将增大。  如果受体是成年人,所需肝脏体积相对较大。此时要求供体是肝功能较好,无任何变异情况,无肝脏疾病和其他重要脏器疾病,心肺功能也趋于良好的健康人。如果随意选择活体供体,供体是存在死亡风险的,但死亡率极低。  人体左半肝约占肝脏总体积的40%,右半肝占60%。所以,为了供体的健康和安全,活体肝移植一般会切取左半肝进行移植,因为左半肝相对体积较小,左半肝的移植有利于降低肝移植的风险。

推荐视频

查看更多

儿科 养生 饮食 整形 两性 问答 肿瘤
妇科 男科 新闻 美容 心理 减肥 男人
女人 肝病 眼科 糖尿 口腔 WHY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