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是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献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器官衰竭病人。也把很多器官衰竭病人的绝望变为希望。
6月11日是我国器官捐献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1楼大厅,器官移植中心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志愿者携手献上歌舞与朗诵表演,共同呼吁广大民众参与到器官捐献,为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献上一份爱。
女孩一周要做4次透析 治疗需等待合适肾源
在活动现场的众多患者中,小丽(化名)也是其中一位等待肾移植的患者。小丽是一名来自陆丰的小女孩,今年6岁。据她的妈妈介绍,在去年2月份发现小丽全身浮肿,到医院检查时被确诊为慢性肾衰竭引起的尿毒症。虽然,小丽的妈妈选择了进行肾移植治疗,但无奈至今没有等到合适的肾源。在等待的期间,为了维持生命,小丽必须每周接受4次透析,一周的花费就要3000多元。
对于小丽,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喝水,但对于肾衰竭的患者,肾脏无法排除体内的水分,使如此正常不过的“本能”也变成了奢求。更不幸的是小丽的病情又恶化了,近期小丽被查出心衰,移植治疗迫在眉睫。目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王长希主任已经为患者小丽调整排期,希望能尽力挽救小丽的生命。
我国器官捐献情况并不乐观 大量患者等待器官
王长希主任表示,像小丽这样在等待肾源的患者,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就有2000多例,随着但能进行移植手术的患者每年只有300多例,其中儿童只有20多例。而在全国,肾脏的捐献率在一百万人中仅有3%左右,与美国的30%以上还有很大差距。
另外,王长希主任特别提到需要更加关注儿童器官移植。“很多人以为儿童肾移植效果不好,其实不然,目前儿童肾移植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而且透析对儿童的效果较差,因此及早进行肾移植效果更好”,王长希主任表示。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0万器官衰竭患者,而仅有约1万名患者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还有大量患者等待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因此,开展器官捐献是挽救生命的崇高行为,亟待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王长希主任也呼吁广大民众参与到器官捐献,为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献上一份爱。
相关知识:
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资源表达其是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什么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在去世后,降期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延续生命,并改善起生活质量。
人体器官捐献有哪些基本要求?
公民在逝世后器官捐献没有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可以报名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一般可以捐献的器官有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
若同意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公众可以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表登记上选择捐献全部器官或者部分器官。公民在逝世后器官捐献手术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见证捐献器官这近亲属再次明确确认。器官手术过程中,医生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者意愿摘取器官。
器官捐献后是否会损坏遗体?
器官摘取手术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意识会仔细缝合并且维护遗体外观。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会绝对尊重遗体、遗容,并恢复遗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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