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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开水泼醒丈夫 这种家暴是心病

家庭医生在线 2017/3/13 10:52:04

苏州市民小罗在和妻子拌嘴后,竟然在熟睡中,被自己的妻子用开水给烫醒了。民警和 120 急救人员赶到小罗家中时看到,小罗的妻子小王正躺在床上。小王头部受伤,情绪显得有点激动,她说自己想不到,丈夫小罗竟然会将茶杯砸到自己头上。

可丈夫小罗说,自己也很委屈,用茶杯砸伤妻子,是自己一时气急失手所致。小罗:"她把那个烧开的开水往我脸上泼,你们每次都说我打她,她拿刀砍我几次了,这次拿那个开水泼我。"小罗说,每次和妻子因生活琐事吵架,一般都是他忍气吞声,平息战火。这次夫妻争吵,自己想着先睡了,妻子吵骂一会也应该会停止。没曾想,等到自己睡着后,妻子竟然用刚烧好的开水泼自己,被烫醒后,他一怒之下才砸伤了小王。后经检查,小王的头部外伤共缝了三针,在民警的调解下,夫妻俩最终也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

什么是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由此可知,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公婆媳、岳父母婿、兄弟姐妹、祖孙间及其他家庭成员间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及性暴力行为,是家庭成员中一方企图用暴力控制另一方的滥施权利。其中,身体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身体的有形伤害行为;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精神的无形伤害行为;性暴力是配偶间和其他家庭成员间以暴力形式强行性行为或变态性行为。按家庭成员的关系划分,家庭暴力可以分为夫妻暴力、父母与子女间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对残疾家庭成员的暴力等。夫妻暴力是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一种,它是指夫妻之间一切形式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为。

其中,身体暴力是指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精神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性暴力的具体行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家庭暴力光反对是不够的,还要学会预防家庭暴力。那么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预防家庭暴力的对策,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一、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呼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详细规定家庭暴力的定义、范围,具体的保护措施,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构成要件、标准等,明确受害人的基本权利,确定行为人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明晰行政部门和执法机关的救助措施。如家庭暴力中,何种程度的虐待、暴力或胁迫行为为情节恶劣,构成何种罪名,应受到何种法律惩罚,为反家庭暴力提供精确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确保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二、健全综合维权机制,加强对受害妇女的保护力度。

依托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建立一套社会综合性维权机制。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形成制止惩处家庭暴力的保护网络;在法院建立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形成司法维护网络;利用司法部门、律师事物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资源,形成法律援助网络;发挥各级妇女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形成行政协调维权网络;依托社会和调动民间性组织的力量,建立妇女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把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加强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家庭暴力齐抓管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职责,加大反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

建议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公安机关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应迅速出警制止和查处,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推诿,使家庭暴力案件查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检察机关干部对公安机关办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应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而我们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对其中自诉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有关证据的,不应简单不予以立案,而应在必要时依职权调取证据。司法部门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对贫困的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同时,要抓一批家庭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件、恶性案件,从重从快,公开打击处理,以此震慑犯罪减少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四、提高全民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不懈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转变妇女的屈从和依附观念,防止受害者采取极端报复行为触犯刑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借助舆论的力量,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扭转许多人以前的错误认识,进而对暴力进行积极抵制。

(责编:张晓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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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发生家暴时应该怎么做?

家暴的暴力周期分为气氛日趋紧张、恶性暴力和充满爱意三个周期。第一周期伴有经常性的轻微暴力,妻子为避免挨打,对丈夫逆来顺受;第二周期,严重暴力频频发生,丈夫脾气完全失控,动辄下死手,妻子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第三周期,丈夫真心忏悔自己的暴行,对妻子表现出温柔和体贴,妻子也就原谅他。但她们以后又从无数次地被打中,认识到自己根本无法阻止丈夫的暴行,于是在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顺从,越来越无助并且抑郁、自责,这就是后天无助感。中国人传统的观念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这无形中给家庭暴力蒙上了一层遮羞布。多数人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总觉得张扬出去丢人现眼,因而忍气吞声。殊不知,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虐者的恶行。要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关键在于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尤其是面对第一次的家暴,一定要学会说“不”。施暴者往往在第一次家暴时内心的愧疚感和罪恶感是最重的,大多施暴者在实施第一次暴力行为后,都会对自己的暴行道歉和后悔。此时被施暴者正确的做法是,接受施暴者的道歉,并积极地与施暴者进行真诚的沟通,明确让暴力方知道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暴行,并让对方说出施暴的理由和感想。遇到家暴问题,首先应拒绝沉默忍耐,尝试沟通和调节,如不能在家庭内解决问题,则可以寻求婚姻辅导中心或心理咨询。实在没办法解决的,应尽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Q:为什么说家暴问题是一种心理问题?

很多人在发生家暴问题后,都会归咎于工作压力大,甚至是被施暴者也会认为是施暴方为发泄压力而施暴,从而选择沉默忍耐的态度。工作压力大只是家暴问题的表面理由,往往是由于更深层的原因而引发家暴,如夫妻感情不顺、夫妻间沟通不当、怀疑外遇、性生活有问题等。面对家暴,施暴方和被施暴方都须正视真正的诱因,共同去面对并解决。和很多人的预料相反,家庭暴力并不限于文化程度低的夫妻,在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也有发生。家暴的发生与文化程度的高低无绝对的因果关系,家暴问题往往是一种心理问题。有些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为了面子等原因,更多地选择沉默和忍耐,这样往往容易造成更大的悲剧。   面对家庭暴力问题,社会往往把同情都给了受害者,把指责留给施暴者,其实,施暴者的心理健康一样需要关注。现代社会竞争加剧,在工作、生活中难免有各种压力、困惑和烦恼,男性往往需要承担得更多。如果不能及时自我调节和疏导,便会造成人格扭曲,产生低自尊、妒忌等病态心理。有的人因工作压力过大,或是在外受到挫折打击,没有恰当的发泄途径,又不会调节自己的情绪,喝酒后情绪自控能力更差,容易对家人有暴力行为。家暴往往不是某一方的问题,而是应该整个家庭一起共同面对和承担的责任,面对家暴,施暴者和被施暴者都应重视根本诱因的解决,理性的有效沟通是最重要的。施暴者应尝试学习情绪转化的方法,进而改善自我、克服暴力。同样,受暴者如果能够认识施暴者发生暴力的心理原因,给予施暴者更多的自尊、自信的心理补偿,相信很多暴力行为是可以被化解和避免的。此外,社会也应提高对家暴问题的关注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机制,设立更多的渠道去帮助有问题的家庭。

Q:童年被家暴,长大得抑郁症几率多大?

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童年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决定着孩子性格的培养。儿童时期遭受家庭暴力,尤其是来自主要养育者的家庭暴力,很可能给儿童带来永久性创伤。由于这些创伤足以改变孩子的性格,而一个人的性格往往是坚定而难以改变的,所以大多数创伤都是难以治愈的。创伤是所有精神疾病的基础,抑郁症只是其中之一,也有可能患上更严重的人格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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