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符女士乘坐某航空公司航班从哈尔滨到厦门,在飞机上晕倒两次,飞机返航后将其送至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符女士系猝死。航空公司表示,旅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死亡,乘务组已尽协助救治的义务。家属则认为航空公司有责任,已聘请律师拟索赔80余万。据媒体报道,航空公司方面称,飞机第一段飞行中符女士已晕倒过一次,乘务组立即广播寻找医生,并报告机长,机上的乘客(医生和护士)检查后给符女士服用了5粒速效救心丸,两分钟左右符女士意识恢复正常,后机组将其换至头等舱休息。乘务员多次询问符女士是否需要就近迫降,符女士表示不需要。经停南昌时,机组人员安排符女士在机上休息,并未出机舱。在第二段飞行时,符女士再次昏倒。乘务组立即组成急救小组,并将情况汇报给机长,机长立刻决定返航。救护车到达医院后,医院宣布符女士已经无生命体征。符女士的家属表示,航空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已经聘请律师拟索赔80万,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大活人上去的,下来变成死人了?航空公司认为在处置过程中没有责任,那我们只能起诉!”。
乘坐飞机是很多人都会选择的交通工具,但是飞机却不是人人都适合的,下面我们看看,到底哪些人不宜乘坐飞机呢?
易受高空缺氧影响的患者
严重贫血者,发病不到6周的心肌梗难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心肌炎发病1个月以内者;近期频繁发作心绞痛或 严里的心律失常者;有严重的高血压患者;有脑血管意外危险者;经治疗仍难以控制的癫痫、严重哮喘、肺炎和支气管扩 张症患者,这些患者都是以受高空缺氧影响的患者,不宜乘坐飞机。
易因减压而导致体腔内气体膨胀者
10天内做过胃肠道手术或胸腔手术后不到20天者;胃溃杨出血或咯血停止后未超过3周者;肠梗阻及有可能发生嵌顿性疝者,空洞型肺结核及中耳手术未愈者,不宜乘坐飞机,这些患者易因飞机降低时导致体腔内的气体膨胀,从而影响自身的生命健康。
严重肺病患者
一些患有肺结核,气胸,先天性肺囊肿的病人不宜乘坐飞机,肺结核本身带有传染性,而且肺部疾病患者说在高压低氧的环境中易发生缺氧,呼吸困难等症状,所以不适合坐飞机。
耳鼻疾病患者
机在高空上飞行,大气压很大,因此对耳鼻道疾病患者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例如,急性鼻窦炎和急性中耳炎患者。鼻道和耳道都比较敏感,气压较大的情况下容易加重鼻窦炎的炎症,容易造成中耳道鼓膜穿孔,中耳炎患者也容易晕机,所以也不适宜乘飞机。
七个月内婴儿和孕晚期孕妇
飞机在高空中不仅大气压较高,氧气也相对缺少,而且飞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振动对孕妇及胎儿都有影响,而空中气压的变化,也可能导致胎儿的提早分娩。因而,孕妇应在产后一个半月左右,产育期的影响过后才可以乘坐飞机。而新生婴儿则可能受到高气压与缺氧环境的影响,出现呼吸系统无法适应的情况,因此也不适宜乘坐飞机。
体质虚弱的老人
由于一些老年人体质较弱,身体机能退化比较严重,尤其是血管、心脏、胸腔、肺等部位的功能减弱,会使这些人无法有效地适应飞机在起飞、飞行时所产生的气压变化与颠簸,可能引起身体不适,甚至对这些器官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