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退休医生陈某在未取得个体医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给人动痔疮手术,结果造成患者张某直肠穿孔、盆腔感染等多发症,并落下十级伤残。随后,苦不堪言的张某将陈某告上法院。不久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由陈某赔偿伤者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共129682.14元。
患者割痔疮后大出血
俗话说:十男九痔。衡阳市农民张某多年前就患有痔疮,很不舒服,到处寻医,却不能根治。2010年6月,有人向张某介绍说,该市有个“有名”的痔疮医生姓陈,医术很好,花钱不多,能够根治。张某动了心,于同年6月28日找到陈某家。陈某简单了解张某病情后,当天下午1时许对张某实施痔疮手术,并收取张某手术费500元。
张某称,手术后,他到旅馆开房休息。住了不到一天,就感觉动手术的地方胀痛难忍。陈某便天天来到旅馆,给他灌肠,说灌了就会好。谁知,第六天拆线后,他开始出血不止,陈某便带着他到一家药店输液。
法院判退休医生担责八成
2010年7月7日,张某突然失去知觉,他才被紧急送到人民医院抢救。张某最后在医院住院治疗37天,经医生诊断为:直肠肛管毁损伤伴出血,腹膜后感染伴全腹膜炎。
张某不久出院,花去医疗费84299.25元。他不明白,“有名”的痔疮医生,咋会整出这么大的事来?
据承办法官称,今年63岁的陈某是某乡镇医院的一名退休医生。但他在没有办理个体医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里给人看病。陈某事后交代说,“主要是想找点外水,补贴家用。”
退休医生在家无证行医
2010年9月23日,张某将陈某告上法院。诉讼中,张某申请因果关系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张某的直肠损伤等与“陈某实施的痔疮手术存在因果关系;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鉴定期间,张某又在医院治疗15天,花去医疗费33658.25元。
今年5月,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没办理个体医疗许可证,便对张某实施痔疮手术,期间也没做好病历记载,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80%);张某明知陈某无证行医却去就医,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20%),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