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13种假冒保健食品,其中有两种假冒保健品牵涉到了浙江省的企业。6月23日,记者从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两种保健品均为假冒,浙江省将结合保健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对市场上是否存在这13种假冒产品进行进一步清查。
两种假冒保健品牵涉到浙江省企业
日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在“白领牌女性减肥冲剂”等13种产品中检出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上述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这13种假冒产品,抽检到的销售部门均不在我省。不过,其中两种产品牵涉到我省的企业,一款名为“瑞草牌苦瓜蜂胶胶囊”的产品,标注生产厂家为北京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监制,被检出非法添加了格列本脲、罗格列酮、二甲双胍、苯乙双胍这4种成分。
一款名为“润龙牌倍力乐胶囊”的产品,标注生产厂家为“杭州金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总经销为“武汉润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检出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
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两款牵涉到该省企业的产品,均为假冒保健品。瑞草牌苦瓜蜂胶胶囊的生产厂家为江苏世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不是北京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注北京厂家的这个产品很明显是假冒的。另一款润龙牌倍力乐胶囊的生产厂家为“武汉润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杭州金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也是假冒的。
非法保健品会致人过量摄入西药
“假冒保健品常用的手段,就是标注一个虚假的生产厂家或者商标持有人的信息,其余信息都会假冒真实产品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比如瑞草苦瓜蜂胶胶囊,真正合格的产品应该是依靠苦瓜和蜂胶内的有效成分来辅助降血脂、降血糖,而假冒产品会非法添加某些西药成分来降血压或者降血糖,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过量摄入了这些西药。
“要区别一款保健品是否为假冒的,其实很简单,大家只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将购买的保健品的信息输入查询系统,就可以查询生产厂家、产品名字、所含成分、批准文号等信息,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就证明这个产品是假冒的,不要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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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查处13种假冒保健食品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公布,在近期的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中,13种产品被检出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为假冒保健食品,将被依法查处。
据通报,这13种产品检出物包括西布曲明、酚酞、二甲双胍、苯乙双胍等。我国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保健食品与药品必须区别清晰,保健食品不得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据介绍,西布曲明作为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可能会引起血压升高、厌食、肝功能异常等严重副作用。监管部门2010年曾针对此药下达禁令,明确要求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并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酚酞则是一种刺激性泻药,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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