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特指的眼、眼睑或泪器的结构发育异常Unspecified Structural developmental anomalies of the eye, eyelid or lacrimal apparatus
更新时间:2025-06-19 04:56:13
关键词
索引词Structural developmental anomalies of the eye, eyelid or lacrimal apparatus、未特指的眼、眼睑或泪器的结构发育异常、眼、眼睑或泪器畸形
别名眼睑或泪腺发育不良-未特指、先天性眼睑泪道异常-未特指
未特指的眼、眼睑或泪器的结构发育异常(ICD-11: LA1Z)诊断标准、辅助检查及实验室参考值
一、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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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标准(确诊依据):
- 结构异常可视化确认:
- 通过眼科专科检查(裂隙灯、眼底镜)或影像学(超声/CT/MRI)明确存在眼球、眼睑或泪器的先天性结构发育异常。
- 排除其他特指类型(LA10-LA14)的发育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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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条件(核心诊断要素):
- 出生时或婴幼儿期显现:异常在出生后6个月内被发现,且非获得性病变。
- 影响功能或外观:存在至少一项功能损害(如视力障碍、溢泪)或可见形态异常(如眼睑闭合不全、小眼球)。
- 排除继发性病因:无创伤、感染或肿瘤等后天因素导致的结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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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条件(加强诊断证据):
- 家族史:直系亲属有类似眼部发育异常(特异性:中,30%-50%)。
- 母体暴露史:妊娠早期接触致畸物(如酒精、风疹病毒)(特异性:低,20%-40%)。
- 伴随全身异常:合并其他系统发育缺陷(如心脏畸形、颅面异常)(特异性:高,60%-80%)。
二、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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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辅助检查] --> B[临床评估]
A --> C[影像学检查]
A --> D[功能测试]
A --> E[遗传学分析]
B --> B1[视力检查]
B --> B2[裂隙灯检查]
B --> B3[眼睑位置评估]
C --> C1[眼部超声]
C --> C2[眼眶CT]
C --> C3[泪道造影]
D --> D1[泪液分泌试验]
D --> D2[泪道冲洗]
D --> D3[角膜敏感性测试]
E --> E1[基因测序]
E --> E2[染色体核型分析]
判断逻辑:
- 临床评估优先:
- 视力检查发现矫正无效的视力低下→提示小眼球/视神经异常。
- 裂隙灯见角膜混浊或前房异常→指向眼前节发育缺陷。
- 影像学定位病变:
- 超声显示眼球轴长<20mm(新生儿)→确诊小眼球(LA10)。
- CT三维重建见泪骨缺损→支持泪器发育异常(LA14)。
- 功能测试验证:
- Schirmer试验<5mm/5min→提示泪腺发育不全。
- 泪道冲洗返流→证实泪道闭锁。
- 遗传学明确病因:
三、实验室检查的异常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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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检测:
- PAX6突变阳性:确诊遗传性眼发育异常,指导家系筛查(检出率30%-50%)。
- FOXC1异常:关联眼前节发育缺陷(如Axenfeld-Rieger综合征)。
- 处理建议:阳性者提供遗传咨询,阴性不排除诊断(需结合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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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液功能测试:
- Schirmer试验≤5mm/5min(正常>15mm):
- 泪膜破裂时间<5秒(正常>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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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学定量指标:
- 眼球轴长≤18mm(足月儿正常21-23mm):
- 泪囊区直径>10mm(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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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学筛查:
四、诊断流程总结
- 核心路径:临床特征 → 影像学定位 → 遗传学验证。
- 关键警示:
- 婴幼儿持续溢泪/畏光→优先排查泪道闭锁或角膜暴露。
- 合并颅面畸形→需神经影像学评估。
- 治疗关联:
- 基因确诊者→制定长期随访计划(视力/青光眼监测)。
- 功能异常者→3岁前干预防弱视。
参考文献:
- 《眼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9版)
- IC3D国际角膜发育异常分类系统
- OMIM遗传数据库(条目#6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