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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莫三嗪片

生产商:波兰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s S.A.
注册证号:注册证号H20160513
含量:50mg*30片
类型:OTC药品
拉莫三嗪片

针对疾病

癫痫

性状

功效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续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和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
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续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和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
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莫三嗪。

药理作用

药相互作用

禁忌症

禁用于已知对拉莫三嗪和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用法用量

单药治疗
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 mg,每日一次,连服2周 ;随后用50 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 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但有些病人每日需服用500 mg才能达到所期望的疗效。为降低发生皮疹的危险,初始剂量和随后的剂量递增都不要超过上述要求。
2-12岁儿童因为对儿童进行的相应的研究所获得的数据尚不充分,故无法推荐对于12岁以下儿童进行单药治疗的剂量。
添加疗法:
12岁以上患者BR>对合用丙戊酸钠的病人,不论其是否服用其它抗癫痫药,首二周本药的初始剂量为25 mg,隔日服用 ;随后两周每日一次,每次25 mg。此后,应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25-50 mg,直至达到最佳的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为每日100-200 mg,一次或分两次服用。
对那些合用的具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的病人,不论是否服用其它抗癫痫药(丙戊酸钠除外),本药的初始剂量为50 mg,每日1次,共2周 ;随后两周每日100 mg,分两次服用。此后,每隔1-2周增加一次剂量,最大增加量为100 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是200-400 mg/日,分2次服用。有些病人需每日服用本药700 mg,才能达到所期望的疗效。
如病人所服用的抗癫痫药与拉莫三嗪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时,所增加的剂量应该采用拉莫三嗪与丙戊酸钠合用时的推荐剂量。为降低发生皮疹的危险,初始剂量和随后所增加的剂量都不要超过上述要求。
2-12岁儿童BR>服用丙戊酸钠加/不加任何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首两周本药的初始剂量是0.15 mg/kg体重/日,每日服用1次;随后2周每日1次,每次0.3 mg/kg体重。此后,应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0.3 mg/kg体重,直至达到最佳的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为1-5mg/kg体重/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
服用具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的病人,不论加或不加其它抗癫痫药(丙戊酸钠除外),本药的初始剂量为首两周0.6 mg/kg体重/日,分两次服 ;随后两周1.2 mg/kg体重/日,分2次服用。此后,应每隔1-2周增加一次剂量,最大增加量为1.2 mg/kg体重,直至达到最佳的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是5-15 mg/kg体重/日,分两次服用。
如病人所服用的抗癫痫药与本药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所增加的剂量应采用本药与丙戊酸钠合用时的推荐剂量。如果计算出每日剂量为1-2 mg时,在前两周就用本药2 mg,隔日1次。如果计算出每日剂量少于1 mg时,就不要用本药。为降低发生皮疹的危险,初始剂量和随后所增加的剂量都不要超过上述要求。
2-6岁的病人,所需的维持量可能在推荐剂量范围的高限。
小于2岁的儿童没有使用本药的足够资料。
老年人本药的药代动力学与年轻人没有明显区别,因此无需对推荐方案进行剂量调整。

注意事项

曾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 (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 如果儿童出现皮疹和发热症状医生应该考虑有药物反应的可能性。此外,发生皮疹总的危险性与下列因素很有关系:-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太高和随后增加的剂量超过推荐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同时应用丙戊酸钠(参见[用法用量])。出现皮疹的所有病人(成人和儿童)都应迅速被评估,并立即停用拉莫三 嗪,除非可确诊皮疹与此药无关。也有报告认为皮疹是过敏综合征的一部分,伴有多种形式的全身症状, 包括发热、淋巴腺病、颜面水肿和血液及肝的异常。这种综合征引起临床反应的严重程度有很大区别;罕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和多器官衰竭。即使皮疹不明显,注意过敏反应的早期表现(如发热、淋巴腺病)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出现症状和体征,应告知病人立即寻医。如早期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出现,应立即评估病人;如不能确定另有病因,应停用本品。当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时,突然停用本品可引起癫痫反弹发作。除非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例如皮疹)要求突然停药,否则本品的剂量应该在两周内逐渐减少至停药。在拉莫三嗪添加疗法的临床试验期间,曾罕见伴癫痫持续状态的快速、进行性疾病,如横纹肌溶解、多器官失调和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随后出现死亡。拉莫三嗪与上述反应的关系尚未建立。本品是弱的二氢叶酸还原酶的抑制剂,因而长期治疗时就有可能干扰叶酸的代谢。然而,人类长期给药达一年,拉莫三嗪对血红蛋白的浓度、细胞平均容量和血清或红细胞的叶酸浓度没有引起明显的变化; 用药长达五年对红细胞的叶酸浓度也无明显的影响。在晚期肾衰病人的单剂量研究中,血浆中拉莫三嗪的浓度没有明显改变。但是,可以预计葡萄糖醛酸代谢物会蓄积;因此,肾衰病人应慎用。严重肝功能受损病人(Child-Pugh C级),初始和维持剂量应减少75%。严重肝功能受损病人应谨慎用药。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两项志愿者参加的研究证明拉莫三嗪对细微视觉运动的协调、眼球活动、身体摆动和主观镇静作用的影响与安慰剂没有不同。在拉莫三嗪的临床试验中,神经病学上的不良反应如头晕和复视曾有报道。因为所有抗癫痫药物的治疗都存在个体差异,病人应就驾驶和癫痫的特殊问题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

在双盲、附加临床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而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参见[注意事项])。曾有报告出现罕见的、严重的、潜在威胁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尽管停药后大部分病人可以恢复,但一些患者经历了不可逆性斑痕,曾出现与死亡相关的罕见病例(参见[注意事项])。严重皮疹的报告,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出现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至1:100(参见[注意事项])。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出现皮疹和发热症状医生应该考虑有药物反应的可能性。此外,发生皮疹总的危险性与下列因素很有关系: -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太高和随后增加的剂量超过推荐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同时应用丙戊酸钠(参见[用法用量])。出现皮疹的所有病人(成人和儿童)都应迅速被评估,并立即停用拉莫三嗪,除非可确诊皮疹与此药无关。也有报告认为皮疹是过敏综合征的一部分,伴有多种形式的全身症状,包括发热、淋巴腺病、颜面水肿和血液及肝的异常。这种综合征引起临床反应的严重程度有很大区别;罕见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和多器官衰竭。即使皮疹不明显,注意过敏反应的早期表现(如发热、淋巴腺病)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出现症状和体征,应告知病人立即寻医。如早期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出现,应立即评估病人;如不能确定另有病因,应停用本品。在利必通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其他的不良体验包括复视、视力模糊、结膜炎、头昏、嗜睡、头痛、疲倦、胃肠道紊乱(包括呕吐和腹泻)、激惹/攻击行为、共济失调、焦虑、精神混乱和幻觉。曾有与过敏综合征有关或无关的血液学异常的报告,包括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非常罕见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曾有运动紊乱如抽搐、不安、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和震颤的报告。曾有先前患有帕金森氏病的患者,服用本品加重其帕金森氏症状的报告,个别有锥体外系作用和舞蹈病手足徐动症的报告。曾有肝功能检查升高的报告,罕有肝功能异常包括肝功能衰竭的报告。肝功能异常的出现通常与过敏反应有关,但也有无明显过敏征象的个别病例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