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C42.4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戒断6C42.3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中毒6C42.1Y
其他特指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有害性使用模式6C42.1Z
未特指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有害性使用模式6C42.11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有害性使用模式,持续性6C42.10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有害性使用模式,间断性6C42.22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赖,持续部分缓解6C42.21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赖,早期完全缓解6C42.20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赖,目前使用6C42.2Y
其他特指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赖6C42.2Z
未特指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赖6C42.23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赖,持续完全缓解6C42.0
合成大麻素有害性使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所致精神病性障碍(ICD-11编码:6C42.6)是一种特定的精神障碍,其特征是在合成大麻素中毒期间或戒断后不久出现显著的精神病性症状,如妄想、幻觉、思维混乱以及行为严重紊乱。这些症状的强度或持续时间超过了通常由合成大麻素中毒或戒断所导致的认知、感知或行为方面的变化。要诊断此疾病,必须确认这些症状不能被原发性精神障碍(例如精神分裂症或具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情绪障碍)更好地解释,并且患者在使用合成大麻素之前并未表现出精神病性症状。
药理作用机制:
个体易感因素:
社会心理因素:
神经递质系统失衡:
大脑功能区域受损:
参考文献:以上信息基于现有医学文献综述整理而成,具体参考资料来自国内外权威医学期刊及相关研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