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一个多方共赢的解决方案,“天涯”变“咫尺”的现代神话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事业的投入和远程医疗体系的拓展,“互联网+医疗”惠及越来越多的群众。去年9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份互联网医疗领域文件发布实施,互联网诊疗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国所有的三甲医院都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并覆盖所有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了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医院诊疗更智慧,患者就医更便捷。
事实上,远程医疗是一个多方共赢的解决方案。患者在本地拿到大医院专家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免于奔波,便可享受更高的医保报销比例,省时省力省钱少痛苦。而本地医生则通过参与远程门诊学习大医院的诊断思路和临床经验,专业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本地医院也留住了患者,增加了业务量。对于大医院的医生来说,通过这种线上“下基层”的方式,高效输出了专业能力,真正做到“授之以渔”。
实体医院监管相对容易,而互联网医院监管不易。“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所有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要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
一旦在互联网上的诊疗行为发生了损害或者纠纷,患者去找谁投诉?卢清君介绍,《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在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争议时,患者向邀请方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远程会诊由邀请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远程诊断由邀请方和受邀方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发生争议时,由邀请方、受邀方、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