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日前在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上指出,卫生部将继续制定10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到2011年底将累计制定30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制定病种临床路径,就是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随意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马晓伟说:“临床路径不仅是规范管理的手段,也为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提供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据介绍,截至2010年,全国有30个省份共计1383家医院的8292个临床科室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累计治疗病例36万余例。
马晓伟指出,我国医疗费用结算一直沿用“按医疗服务项目付费”,这种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除了诱导过度医疗,也难以有效引导医疗机构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逐级改变这种支付方式,实行按病种付费等系列改革势在必行。
马晓伟表示,2011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将全面提速,深入开展,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细化内容,分级管理,将部分病种临床路径细化为三级和二级医院适用的版本;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继续扩大试点医院范围,扩大试点专业数等;针对重点病种制定路径,选择神经外科、骨科、心内科、心外科、肿瘤等科室的神经介入、心血管介入、关节植入手术和肿瘤性疾病,细化出单病种基本和非基本临床路径,对于基本临床路径,要明确规定治疗必需的药物、检查项目和治疗手段,同时测算最高限价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