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安全,自2017年11月起,沈阳市公安局全力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违规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2起。2月13日, 警方对这些非法违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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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在禁放的重要单位、工厂、仓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离车站、码头、市场(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50米范围内,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1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高压线、照明线、通信线下方燃放烟花爆竹,
2、到城区合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三无”标志(无厂名厂址、无质量标准、无燃放说明)的烟花爆竹,按烟花爆竹商品上的说明在限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将农村销售的烟花爆竹拿到城区燃放。
3、请引导和监护好小孩燃放烟花爆竹,远离人群和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4、不要在阳台、窗户、楼道、屋顶处燃放,不要向行人或人群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5、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
6、在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易引燃其他物品。应提前清理杂物,并在家中备水以防万一。不要在煤炉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如烟囱通过的窗子为木结构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7、在烟花爆竹燃放的密集期,时常会发生烟花爆竹引燃高层住宅阳台等地堆置物品的情况,最好在家中留人看守,或将联系电话留于物业或者邻居。
8、所用燃煤及木柴不要大量堆放在室内或楼道内,以免遇到火源引发火灾。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应立即用自来水或浸水的棉被扑灭,火势较大时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