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补肺丸”列入新冠肺炎恢复期推荐用药!
家庭医生在线
2020/3/18 10:51:52
2020年3月14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中医康复指导建议(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建议》)。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补肺丸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治疗推荐中成药目录,适用于新冠肺炎恢复期患者,辨证选用。
《建议》通知部分截文如下: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适用新冠肺炎恢复期患者。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此《建议》,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治疗中的特色优势,加快新冠肺炎恢复期康复,提供工作参考。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深入,有大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出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治疗也逐渐成为临床工作重点之一。
此《建议》是在总结新冠肺炎中医康复经验基础上,适用于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出院标准的恢复期患者。
临床医师可参考本指导建议,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给予相关治疗或康复指导。患者出院后亦可根据本建议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自我康复,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重视恢复期治疗,改善症状明显。
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曾表示:在恢复期的病人,病毒的核酸两次检查都是阴性,但是病人还有症状,例如乏力、咳嗽、食欲不好,特别是明显感觉到肺片的变化和症状、体征并不对称、同步,有时候肺的片子还显示有些没有吸收的炎症。
这种情况,虽然没有传染性,可以出院了,但不代表病就治好了,后期这段用中药治疗效果比较好,改善症状比较明显,避免引起一些后遗症。
《建议》指导:辨证论治,分级管理。
恢复期表现为伤气和伤津两个转归及正虚邪恋的特点,建议分级管理:
▲无明显症状,且肺部影像学复查正常者,无需服用药物,可定期随诊;
▲有临床症状伴或不伴肺部阴影、无明显症状但肺部阴影未完全吸收者,需辨证治疗。
恢复期用药注意:防止过早单用峻补药物,恐炉烟虽熄,灰中有火;且忌过用苦寒,恐损伤阳气。
《建议》推荐恢复期用药:补肺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0558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由《建议》可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建议新冠肺炎恢复期患者应辨证论治,若为余邪未尽,气阴两伤证,推荐中成药治疗,可辨证选用补肺丸,补肺益气,止咳平喘。
(责编:张再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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