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据中国广播网摘录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在刚刚结束意见征集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禁令拟取消,引发全行业关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回应称,处方药销售门槛不会降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绝不可能是目前一些人理解的“低门槛”甚至“零门槛”。互联网交易和实体店交易,首先经营范围应该是大体一致的。有实体店的,互联网才能交易,它的经营范围一样。它不是交易方式的变化,而是交易渠道的变化。第二个,现在的实体店也不是所有处方药都能卖,也是有限制的,互联网将来也一定有限制。实体店不能卖的,互联网绝对不能卖,即使实体能卖的,将来互联网也不一定全部能卖。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简而言之,网上药店卖处方药有望合法化。相比现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互联网禁售处方药的规定,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全国数十家行业协会组织、知名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因此联合上书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声称“网络开售将使得假药泛滥”,反对放开网售处方药。
反对者质疑,将来互联网售药的处方从哪儿来,审方的执业药师从哪儿来?徐景和表示,与“网售处方药”配套的规定、目录等都在研究制定中。
(原标题:CFDA回应网售处方药解禁:销售门槛不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