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餐饮连锁企业味千拉面号称用猪骨熬制的汤底实由汤粉、汤料调制而成。味千引用一份中国农业大学的鉴定报告作回应。昨日,农大专家表示,检测样品不代表汤底。(7月27日 《新京报》)
看来,味千拉面的欺诈有两个步骤:第一,用调汤代替熬汤;第二,拿浓缩熬汤代替普通熬汤作检测报告。曾参加味千样品检测工作的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范志红表示,“味千公司将检测的骨泥浓缩汤料样品含钙量当成稀释后的汤底含钙量来宣传,这整整相差了几十倍,确实是企业虚假宣传。”
由此观之,味千拉面所检验的样品并不是直接到加工现场抽取的稀释汤,而是由味千拉面自己送检的浓缩汤。与现场随机抽取的样品比,这样送检的样品质量当然有天壤之别了。这说明,要鉴定一个产品的质量,送检靠不住,起码应该抽检。同时,如果以送检的质量结果来证明产品质量也不可信。
其实,靠送检结果来判断产品质量,把送检得到的合格证书作为宣传广告和销售证明的现象比比皆是。我们装修住房时购买的大部分建材产品都“合格”,但装修出的房子往往空气质量不合格,就因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建材产品都是采用“送检”方式获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非“国家监督抽查合格”。
所以,政府监管市场,要防止用送检代替抽检。应该说,企业有送检的必要,但首先,政府应靠抽检来确定质量,而不能用送检代替抽检;第二,对于企业送检的结果,要禁止作为宣传和广告的依据,而送检的检验不发证书,有关材料也要标明“只对送检样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