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湖南娄底,市民在超市里选购金浩公司生产的纯茶籽油产品。
近期,国内知名山茶油品牌“金浩茶油”被曝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昨日,金浩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挂出《致广大消费者致歉信》,承认曾有9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并表示已在今年3月和4月进行过两次全面排查和召回。不过,记者昨日仍在北京市场发现生产日期为今年3月份的金浩茶油销售。
湖南有关部门曾责令召回
8月中旬以来,网上传出湖南金浩茶油被查出含致癌物超标6倍,随后,金浩公司发声明辟谣。但据媒体报道,湖南省质监局内部人士透露,产品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该局还责令企业整改并对相关产品召回,但始终没有向公众发布。对此,当地质检官员称是为维持稳定。
金浩承认召回未通知到位
事件急转,昨日,金浩公司在其网站发表致歉信,承认其公司生产于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的9批次纯茶油存在苯并(a)芘超标问题。此前曾召回两次。
据介绍,9批次产品总生产量42.458吨,其中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公司仓库当场封存22.361吨,公司召回11.152吨。
不过记者注意到,对剩下的8.945吨茶油,金浩公司并没有具体说明究竟流向哪里,只表示如因召回疏漏,消费者还有以上9批次产品,可及时联系公司进行退货或换货,但并未提及赔偿问题。
针对“秘密召回”,金浩承认存在“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向消费者深表歉意,将按规定继续通知。
退换货仅限于不合格产品
昨晚,记者联系到湖南金浩公司位于北京的营销总公司,一位负责接听解答问题的汪女士表示,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金浩茶油大多是4月1日之后的产品,质量是有保证的。而4月1日之前的产品只发现9批次有问题,因此退换货也仅限于这些公布的批次。
北京超市暂不下架金浩产品
而昨晚,记者在位于广安门外一地下超市看到该牌子的油,货物架上共摆放了三瓶,其中一瓶为金浩橄榄油,另外两瓶为金浩茶油,两瓶金浩茶油的生产日期显示为今年的3月份。据该货柜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牌子的销量不好,两三个月没售出一瓶,“前两天该厂家自己买走了两瓶,再没见人买。”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商场进该牌子的货物也不多,也就货柜上的三瓶。
此外,北京家乐福、物美、华联等超市负责人表示,“金浩”茶油产品仍在正常销售,但超市方面会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在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正式通知,或厂家的召回通知之前,卖场暂不会将金浩产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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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致歉信全文
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
广大消费者:
近日来,金浩茶油部分批次产品苯并(a)芘超标,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惑与不安,对此,我公司深表歉意,并在此作出说明:
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我公司茶油产品进行抽检的过程中,发现我公司有9个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问题,其它压榨茶油和茶籽调和油系列产品全部合格。经检测,不合格产品仅限于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9个批次,其苯并(a)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对于该9个批次的产品,我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起,实行了第一次全面召回。
该9个批次分别是: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规 格苯并(a)芘(国家标准≤10μg /kg)
产品名称 |
生产日期 |
规 格 |
苯并(a)芘(国家标准≤10μg /kg) |
纯茶籽油 |
2010.1.30 |
2.5L*4 |
15 |
油茶籽油 |
2010.1.24 |
5L*4 |
15 |
精品茶油 |
2009.12.3 |
5L*4 |
40 |
油茶籽油 |
2010.2.26 |
3L*4 |
14 |
油茶籽油 |
2010.2.26 |
1.6L*6 |
16 |
纯茶籽油 |
2010.3.17 |
5L*4 |
13.6 |
纯茶籽油 |
2010.1.16 |
2.5L*4 |
25 |
纯茶籽油 |
2009.12.8 |
1.7L*6 |
29 |
精品茶油 |
2010.1.6 |
2.5L*4 |
18 |
以上9批次产品总生产量42.458吨,其中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我司仓库当场封存22.361吨,召回11.152吨。为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出于谨慎考虑,自4月22日起,我公司又对同时段生产的其它批次纯茶油产品进行了第二次召回、排查。
二、如因召回疏漏,消费者还有以上9个批次产品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退货或换货。
三、本次苯并(a)芘超标,非主观人为因素导致,属于生产工艺技术上的问题。经专家与公司技术攻关、反复论证得出,其产生的原因是:茶籽在烘烤、翻炒过程中,因温度过高、受热不均导致烧焦产生苯并(a)芘,在浸出环节出现工艺缺陷进而导致超标,以致公司产品出现了短时间内的几个批次的问题。但我公司采用浸出工艺生产的纯茶油仅占公司产量的1.08%。我公司已通过工艺改进,彻底解决了此问题,产品在4月份以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抽查中均合格。
四、在本次召回事件中,我公司存在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由此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扰,我公司深表歉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继续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
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组织生产,严格工艺控制,加强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保证投入市场的金浩茶籽油系列产品全部合格。
最后,我公司对由此为您带来的困惑与不安,再次表示歉意。我公司继续欢迎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监督,随时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
长沙0731-82886754南昌0791-6529783
武汉027-82741972广州020-28875861
深圳0755-89953826北京010-87748977
上海021-52065572
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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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苯并(a)芘:高活性致癌物
苯并(a)芘又称苯并芘,是一种常见高活性间接致癌物,它不具直接致癌性,经细胞微粒体中的混合功能氧化酶激活才具有致癌性。
在水体、土壤和作物中苯并(a)芘都容易残留。苯并(a)芘存在于煤焦油、各类炭黑和煤、石油等燃烧产生的烟气、香烟烟雾、汽车尾气中,及焦化、炼油、沥青、塑料等工业污水中。
事件回顾
【8月上旬】
互联网上部分网络论坛及微博称“金浩茶油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超标6倍”
【8月20日】
金浩公司在其官网上发表《郑重声明》,称“……谣传……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并作出三点声明承诺产品质量可靠。
【8月30日】
有媒体正式披露了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的问题,紧接着国内各家媒体纷纷就此进行报道。
【9月1日下午】
金浩公司正式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承认共有9个批次产品苯并(a)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
8.945吨茶油未被及时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