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间,姚明通过众辉体育作出4点回应:1、姚明与汤臣倍健的选择是慎重的,相信对方是负责任的企业;2、此事已经积极和汤臣倍健沟通,了解到汤臣倍健官网、对外宣传资料、产品标示,都没有超出法律法规许可范围的广告宣传;3、汤臣倍健也在积极和百姓阳光大药房沟通了解情况;4、姚明会积极关注此事,尊重事实,和媒体同样关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同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其官方网站上作出《关于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事宜说明》,表示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是经过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70413),批准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脂,产品标签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标识。汤臣倍健产品宣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还表示,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公司会关注事件的进展,并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事件回顾:
自称“球迷”因喜欢姚明而购买产品的冯长顺却曾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去年状告姚明案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书及法院诉讼资料显示,去年3月,冯长顺作为丛某的委托代理人,曾经以汤臣倍健产品违法为由,而将汤臣倍健、姚明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丛某的起诉。
据了解,冯长顺等自2012年就大量购买姚明代言的汤臣倍健产品,金额高达10万以上,并以产品违反法律法规、起诉姚明和找媒体曝光为由,向汤臣倍健索要现金110万,在未能获得满足的情况下,才转而提起诉讼。
本案原告冯先生于今年5月称因喜欢姚明才购买汤臣倍健的产品。资深法律人士刘祎表示,这种说法从举证上难以成立,尤其是原告如果曾参与去年在哈尔滨起诉姚明的相关事件,败诉后又到北京再告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