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Pranoprofen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6:24一、药物基本属性
-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非甾体抗炎药NSAIDs)
- 来源与性状
普拉洛芬为丙酸类衍生物,化学名为2-(5H-[1]苯并吡喃并[2,3-b]吡啶-7-基)丙酸,通过抑制环氧化酶活性减少前列腺素合成。临床常用剂型为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滴眼液,浓度通常为0.1%。
- 管理级别
非管制处方药(Rx-G)。作为局部用NSAIDs,其全身吸收有限,成瘾风险低,故未纳入特殊管制范畴。
- 临床价值
首选药(F)。在眼表炎症性疾病中作为一线抗炎治疗,兼具抗炎、镇痛双重作用,尤其适用于术后炎症控制,疗效明确且局部耐受性优于糖皮质激素。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 抗炎作用
通过抑制COX-1/COX-2阻断前列腺素合成,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减轻渗出、充血及疼痛。对眼睑炎、过敏性结膜炎、浅层巩膜炎的急性期炎症控制有效率可达85%以上。
- 围手术期应用
白内障、青光眼等内眼术后常规用于预防和治疗前房炎症反应,推荐术前3天开始使用。
- 疼痛管理
对角膜擦伤、干眼症相关性眼痛具有快速缓解作用,起效时间约15-30分钟。
- 联合治疗
与抗生素滴眼液联用治疗感染性角膜炎时,可显著缩短病程(如细菌性角膜炎联用方案疗程缩短2-3天)。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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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刺激(发生率约12%):灼热感、异物感、短暂视物模糊
- 过敏反应(<1%):眼睑肿胀、结膜充血加重
- 罕见角膜上皮损害(长期使用超过4周风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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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对丙酸类药物过敏史、活动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相对禁忌:角膜愈合期(术后2周内慎用)、重度干眼症(可能加重上皮损伤)
- 特殊人群:妊娠C类(动物实验显示胚胎毒性,需严格评估风险收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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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警示
- 每日使用不超过4次,连续治疗不超过21天
- 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时需监测眼压(可能掩盖感染征象)
- 佩戴角膜接触镜者需摘镜后15分钟给药
特别提示
本药物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出现持续性疼痛或视力下降需立即停用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