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限价,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同时,公布了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清单涉及533个品种1154个剂型。生产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这一规定对一直萎靡不振的低价药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部分药企9日表示将加大低价药的生产量。业内表示,只要低价药供应充足,消费者就更容易买到便宜药了。不少专家也纷纷表示,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限价,一些低价有效的经典药有望重回市场,消费者受惠最大。
据发改委人士介绍,低价药最高限价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控制临床常用药的价格,让百姓得到实惠。但是药品企业不愿生产或降低产量,导致很多低价药品十分紧缺。此次取消低价药的最高限价,就是为了改善这一现状。这次公布的清单涉及530个品种中的1000多个剂型,包括处方和非处方的药,并且都在医保范围内。
不过,一些消费者也担心,放开价格,药品价格会不会出现上涨现象,相反给消费者增加负担呢?发改委方面表示,取消低价药品限价,市场价格不会出现普涨,加上低价药品报销标准较高,基本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而且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间大都存在替代关系,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积极性,优化用药结构,从总体上看,有利于促进医药费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