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及地方政府开展了医保政策解读工作,旨在提高公众对医保政策的正确认知,保障参保人权益。当前,部分参保人因信息不对称存在医保误区,影响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因此消除信息壁垒十分必要。接下来为大家解析医保政策的六大核心误区。
异地就医未备案,费用就不能报销?错!
很多人以为异地就医没备案,费用就只能自己掏腰包,其实并非如此。异地就医未备案仍有两种报销途径。一是补备案后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需将备案开始时间追溯至入院前,补办成功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能为其办理直接结算,像河南就有不少参保人体验到了全国联网结算的便利。二是自费后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先自费结算出院,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要额外缴费?别被骗!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费,其费用来源于医保基金结余和财政补贴。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会自动纳入报销范围。与职工医保补充保险不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不限病种,比如广西的政策就体现了这一普惠性。
医保有15天住院天数限制?纯属谣言!
国家层面从未设定15天住院限制。部分医疗机构以“医保额度到了”等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这是违规行为。此前广东省医保局就处理过这类案例,群众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医保支付应根据患者医疗需求来,这在《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有明确强调。
医保个人账户能买生活用品?不行!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是有边界的,以下六类费用可以支付:
- 就医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购药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 家人参保缴费: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 退休医保补缴: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 中医“治未病”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 其他合规费用: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但个人账户不能用于购买食品、化妆品等非医疗消费,违规使用会面临处罚。
所有医药费用都能医保报销?太天真!
医药费用报销执行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三大目录。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分甲乙类,甲类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比例报销,乙类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比例报销;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不区分甲乙类。以胃癌治疗为例,使用目录内药物的报销情况会影响实际花费,参保人要关注医保药品目录更新动态。
转诊转院必须回参保地报销?不用啦!
参保人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不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全国医保联网后,参保人能在备案地三甲医院直接结算费用,如河南的老李转诊到北京协和医院,21万医疗费用中14万当场报销,不用再奔波两地。
连续参保,大病报销额度逐年递增?真的!
从2025年起,连续参保城乡居民医保超过4年的居民,每年大病报销额度增加3800元,若某年没报销,次年还能叠加额度。但中断缴费1年,报销额度重新计算,还需补缴等待期费用。根据相关数据,长期参保人群能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如何紧跟医保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未来医保政策会不断优化,如目录动态调整、异地就医服务优化等。参保人可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政策更新信息,还能拨打12390医保服务热线参与政策监督。同时,参保人要及时备案、留存就医凭证,主动承担起维护自身权益的责任。 医保政策改革旨在提升医疗保障公平性与可及性,参保人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政策。医保是实实在在的健康存款,大家应建立“一生参保”的健康管理观念。正如国家医保局指导意见所强调的,医保制度作为民生工程会不断完善,让我们期待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