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物药物的命名规范
本文系统比较了欧盟和美国对新生物药物的监管命名体系差异,指出欧盟采用"新活性物质"(NAS)统一指代生物与非生物药物,而美国则分别通过《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和《生物制品价格竞争与创新法案》监管两类药物。文章分析了双方在"生物类似药"、"参考产品"等概念上的不同界定,特别探讨了胰岛素类似物和Retatrutide等争议案例,并提出基于"新型"术语的统一命名系统"新型治疗实体",旨在解决全球药物审批报告中的术语混淆问题,促进医药研发和监管领域的国际协调,为药物化学家提供清晰的术语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