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身体和精神能力下降的老年人来说,管理资金和不动产可能成为焦虑的来源。一个能够代表他们处理事务并支持他们生活的系统至关重要。
内阁会议已批准一项修订民法典的法案。此次修订旨在从根本上检讨成人监护制度,主要帮助因痴呆症或智力障碍而判断能力不足的人士管理资产。该法案现将提交国会审议。
在现行制度下,家庭法院根据老年人的判断能力,选择"监护人"、"保佐人"或"辅助人",由该人代表老年人处理不动产销售和使用福利服务等程序。
80%的监护人等是由律师或司法书士等非亲属担任。目前使用该制度的人数达到26万人。
据估计,患有痴呆症和轻度认知障碍(痴呆症的前兆)的老年人总数将超过1000万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进展,这一数字预计将进一步上升。解决这一问题可被视为当务之急。
在现行制度下,一旦开始使用该系统,除非恢复能力,否则无法停止使用。因此,费用会无限期累积,即使监护人或其他指定人员与系统用户之间发生纠纷,也无法更换监护人等。因此,用户抱怨该系统"难以使用"。
根据修订法案,监护人、保佐人和辅助人这三种指定人员将统一为"辅助人"这一单一称号,由家庭法院 individually 确定辅助人可以代表用户执行的具体行动。此外,如果获得家庭法院批准,用户将能够终止服务。
这将实现角色分工,例如让担任辅助人的律师仅处理包括不动产处置在内的特定任务,而非管理所有资产,而亲属则负责储蓄和存款等日常管理任务。
通过从僵化的"终身制"转变为"定制化"系统,有望扩大该制度的使用范围。
即使在辅助人服务结束后,继续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无缝支持也很重要。
据报道,政府计划建立由社会福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协助监测老年人并管理其生活费用的项目。"市民监护人"(当地居民在当地政府的培训下监测老年人生活并提供支持)的活动也在扩大。
当地居民、私营组织和政府机构深化合作并增加能够提供支持的人数至关重要。
在新制度下,家庭法院在评估老年人判断能力、确定辅助人的职责以及何时终止服务方面的作用将变得更加重要。希望在家庭法院建立一个系统,使其能够在尊重老年人本人意愿的同时提供细致的支持。
(摘自《读卖新闻》,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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