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霉素局部制剂Streptomycin topical
更新时间:2025-05-27 22:52:53一、药物基本属性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来源与性状
链霉素由灰色链霉菌(Streptomyces griseus)发酵产生,其硫酸盐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或微具吸湿性,易溶于水,水溶液pH为4.5-7.0。化学性质不稳定,遇强酸、强碱、硫醇类化合物或高温易失活。
管理级别
- 级别:非管制处方药(Rx-G)
- 原因:虽具有耳毒性和肾毒性,但未被列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医疗用毒性药品管制范畴,需凭医师处方使用。
临床价值
- 分类:限制使用药(H3)
- 原因:因耐药性及毒副作用显著,目前仅作为结核病联合治疗的备选药物,或在特定感染(如鼠疫、布鲁菌病)中联合其他抗生素使用。
二、核心功效与临床应用
核心功效
- 抗结核分枝杆菌: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活动性结核病灶有直接杀灭作用。
- 广谱抗革兰氏阴性菌:对鼠疫杆菌、布鲁菌、大肠杆菌等具有抑菌或杀菌活性。
临床应用
- 结核病:联合异烟肼、利福平等药物治疗淋巴结核、肺结核等,局部注射可提高病灶药物浓度。
- 特定感染:与四环素联用治疗鼠疫、布鲁菌病;与青霉素联用于草绿色链球菌性心内膜炎。
三、使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副作用
- 耳毒性:前庭功能损害(眩晕、共济失调)及耳蜗损伤(听力下降),呈剂量依赖性。
- 肾毒性: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及肾功能减退。
- 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硬结、无菌性脓肿,严重者致组织坏死。
- 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偶见过敏性休克。
- 神经肌肉阻滞:高剂量可致呼吸肌麻痹,尤其与肌松剂联用时风险升高。
禁忌与风险
- 绝对禁忌:对氨基糖苷类过敏者、重症肌无力患者。
- 相对禁忌:孕妇(可透过胎盘致胎儿耳毒性)、肾功能不全者、老年人。
- 耐药性:单药治疗易诱导结核杆菌耐药,需严格遵循联合用药方案。
注意事项
- 治疗期间需监测听力、前庭功能及肾功能,必要时调整剂量。
- 局部用药仅限浅表感染,深部组织或全身性感染需全身给药。
- 避免与强效利尿剂(如呋塞米)联用,以防加重耳毒性。
重要提示
链霉素的临床应用需严格遵循结核病诊疗指南,且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使用。任何治疗方案调整均需基于药敏试验及患者个体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