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
首创新药是指采用全新作用机制治疗疾病的药物。这类药物常被称为具有创新性,可为患者提供新治疗选择(Lanthier等,2013;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2015b)。但新作用机制也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安全问题。例如首个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的噻唑烷二酮类药物曲格列酮因肝毒性退市,减肥药西布曲明因心血管毒性被撤市(Lexchin,2014a)。
本研究旨在评估加拿大卫生部批准的首创新药的治疗创新性,并比较其与非首创新药的安全性差异。同时分析加拿大卫生部对两类药物的审评状态,以及首创新药在加拿大市场引入数量的时间趋势。
研究方法
数据来源
从加拿大卫生部年度报告中获取1997-2012年间所有新药批准信息,包括批准日期和审评状态(优先/标准)。优先审评适用于:(1)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药物,且临床证据显示其有效性优于现有疗法;(2)显著提高疗效或降低风险的药物(加拿大卫生部,2009)。优先审评时限180天,标准审评300天。
通过美国FDA数据库确定首创新药状态。安全性数据来自加拿大MedEffect网站的安全警告和撤市信息。治疗创新性评估采用加拿大专利药品价格审查委员会(PMPRB)和Prescrire International的评级标准。其中PMPRB将"突破性"和"显著改进"定义为创新,Prescrire将"重大治疗创新"和"重要治疗进展"归为创新。
数据分析
采用Kaplan-Meier生存曲线分析药物从批准到首次安全性警告的时间差异,使用Mantel-Cox检验比较曲线。创新性判定采用双侧z检验。研究同时绘制1997-2012年间首创新药和创新首创新药的年度分布图,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研究结果
1997-2012年间加拿大共批准426种新药,其中345种(81%)经PMPRB/Prescrire评估,292种有首创新药数据。98种为首创新药,其中16种(16.3%)被判定为创新;194种非首创新药中仅9种(4.6%)具有创新性(z=3.371,p=0.0004)。
首创新药中,45.7%发生安全性警告(主要来自抗肿瘤药物组),但与非首创新药(34.3%)无统计学差异(p=0.0799)。11种因安全原因撤市药物中,首创新药5种(45.5%),其中仅1种为创新药。
首创新药获得优先审评比例显著更高(41.8% vs 17%,z=4.605,p<0.0002),但87.5%的创新首创新药获得优先审评,而仅有32.9%的非创新首创新药获此待遇。线性回归分析显示1997-2012年间首创新药数量无显著变化趋势。
研究结论
尽管首创新药具有新颖作用机制,其安全性与非首创新药相当。首创新药具有更高治疗创新性(16% vs <5%),但超过83%的首创新药并不具备创新价值。加拿大卫生部的优先审评制度对预测创新性具有较高特异性(91.2%),但敏感性较低(46.3%)。抗肿瘤药物占首创新药的35.7%,但创新性仅11.4%。研究期间首创新药数量保持稳定,未随研发投入增加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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