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药理学前沿》(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近期发表的研究显示,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首次批准的肿瘤药物中,其他监管机构在审批相同产品时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体现在审批框架和作为审批基础的证据阈值两方面。
研究人员表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监管机构更倾向于批准相同产品,但基于更高的证据阈值;而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TGA)则更可能同意FDA对关键试验的分析,但审批时间线更长。
首尔女子大学药学院的Yeh Hyun Kim及其同事在研究报告中写道:"我们的研究结果突显了各监管机构在审批框架和证据阈值方面持续存在的分歧,这些分歧体现在数据成熟度要求、审批路径和审评时间上的差异,导致了分散的监管结果和患者获取机会的不平等。"
Kim及其同事对2019至2023年间通过FDA获得加速审批的36种肿瘤药物-适应症组合进行了回顾,并随后由EMA、TGA和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进行审评。研究人员基于是否使用加速审批路径、关键试验的选择,以及各机构是否考虑与FDA相同的首要终点、目标人群和数据截止日期,比较了EMA、TGA和PMDA与FDA决策的一致性。
总体而言,EMA通过加速或标准路径批准了28种药物-适应症组合,TGA批准了18种,PMDA批准了15种。其中,EMA通过加速路径批准了20种药物-适应症组合,通过标准路径批准了8种;TGA通过加速路径批准了15种,通过标准路径批准了5种;PMDA通过标准路径批准了14种,通过加速路径仅批准了1种。FDA、EMA、TGA和PMDA分析的大多数关键试验都是单臂试验,证据来自早期阶段试验,患者群体较小(不超过200名参与者),但几乎所有机构在关键试验中都分析了相同的首要终点。
研究人员发现,TGA与FDA相比,更频繁地使用加速审批路径(72%),并对相同的关键试验使用与FDA类似的分析解释。而EMA对同一组药物-适应症组合使用加速路径的比率相似(71%),但其目标人群往往更广泛,且EMA的数据截止日期也比FDA更晚。
研究人员表示:"在关键试验分析不超过200名患者的加速审批背景下,这些观察到的特征——即使用较晚的数据截止日期和更广泛的人群定义——可能反映了EMA在有条件批准的约束下,监管重点在于确保充分的证据成熟度和人群特征描述。"
Kim及其同事表示,就PMDA而言,主要使用标准审批,重点是针对日本特定人群的分析,这"与批评日本有条件批准功能更像完全批准、限制监管灵活性的观点一致",PMDA与FDA之间的差异可能是由于资格标准结构差异所致。
在与FDA比较提交延迟时间时,对于与FDA一致性较高的药物-适应症组合,EMA的提交延迟时间较短(中位数27天),但对于与FDA一致性较低的组合,延迟时间更长(中位数521天)。TGA对于高一致性(中位数324天)和低一致性(中位数626天)的药物-适应症组合都显示出更长的提交延迟时间,而PMDA主要对与FDA一致性较低的药物-适应症组合有更长的提交延迟时间(中位数367天)。
Kim及其同事解释道:"TGA观察到的较长提交间隔可能是由于设计上的顺序提交策略,而非监管效率低下:赞助商在启动TGA提交前等待FDA授权,之后TGA利用现有的FDA审评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
研究人员表示,各监管机构在加速审批可接受证据方面的分歧可能与社会对证据确定性而非更快获取产品的期望相悖。
研究人员总结道:"更大的透明度、一致的证据标准和加强国际合作对于充分发挥加速审批项目的潜力和促进全球监管协调至关重要。"
《药理学前沿》(Front Pharmacol) Ki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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