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萨诸塞大学资源经济学系助理教授露西·肖璐·王(Lucy Xiaolu Wang)共同撰写的一项新研究表明,当制药公司已经在同一治疗领域拥有已获专利的上市药物,特别是这些专利仍有多年保护期时,它们更倾向于将研发(R&D)保留在公司内部,而不是外包。原因是为了避免经济学家所说的"自相蚕食"(cannibalization),即与自己竞争。
王教授与康奈尔大学的托马斯·云鲍尔(Thomas Jungbauer)、肖恩·尼科尔森(Sean Nicholson)和迈克尔·瓦尔德曼(Michael Waldman)以及Visa公司的June Pan共同研究了公司如何组织药物开发以保护其最盈利的产品。该论文发表在《美国经济杂志:微观经济学》上。
当一家公司拥有一种受专利保护的畅销药物时,它不希望新药——即使是它正在开发的药物——侵蚀这些利润。因此,它对开发过程保持更严格的控制。
利用制药行业的数据,该研究发现,当公司在同一治疗类别中拥有其他专利药物时,它们不太可能将研发外包。如果这些专利在到期前仍有多年保护期,公司尤其谨慎。
研究还表明,当开发工作在内部进行时,公司更有可能专注于项目的原始目标。相比之下,外包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更可能改变方向。
这种控制很重要。通过内部开发药物,公司可以决定新治疗方法与现有药物的相似程度,从而可能限制"自相蚕食"现象,即新产品从旧产品中抢走销售。
该研究基于1989年至2004年间11,000多个药物开发项目的数据,使用了有关专利所有权、外包和药物分类的详细信息。研究结果在多次测试中保持一致,即使考虑了公司规模和经验。
作者认为,解释公司为何选择外包的常见原因,如降低成本和获取专业专长,并不能说明全部情况。研究建议,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是公司自身的专利组合如何影响这一决策。
虽然研究重点是制药行业,但研究人员表示,这些发现可能适用于其他行业,这些行业必须在创新与保护现有产品之间谨慎平衡。
托马斯·云鲍尔等人,《创新的组织:不完全合同与外包决策》,《美国经济杂志:微观经济学》(2026)。DOI: 10.1257/mic.2024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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